罪不容诛的成语故事


罪不容诛

拼音zuì bù róng zhū

基本解释判处死刑也抵偿不了所犯的罪恶。形容罪恶极大。诛:处死。

出处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莽传下》:“恶不忍闻,罪不容诛。”


罪不容诛的典故

西汉时期,河内人郭解成为无恶不作的地方一霸,他非常狡猾,敢于请人出面抗拒皇上的命令。汉武帝对此十分不满,下令把他逮捕归案,办案的官员纷纷维护他。御史大夫公孙弘认为他罪不容诛,理应处死,终于汉武帝把他满门操斩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罪不容诛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躲躲闪闪 清 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十九回:“三人于是躲躲闪闪,联步而行。一面走著,看那国人都是端方大雅;再看自己,只觉无穷丑态。”
普天同庆 南朝 宋 刘义庆《世说新语》:“皇子诞育,普天同庆,臣无勋焉,百猥颁厚赉。”
浪费笔墨 老舍《多鼠斋杂谈》:“他便也只会忌妒,而一天到晚浪费笔墨,攻击别人,且自鸣得意。”
诛求无度 《旧唐书·于頔传》:“擅兴全师,僭为正乐,侵辱中使,擅止制囚,杀戮不辜,诛求无度,臣故定谥为厉。”
如法炮制 宋 释晓莹《罗湖野录》第四卷:“若克依此书,明药之体性,又须解如法炮制。”
空费词说 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卷三十三:“仆有一计,于兄甚便。只恐兄溺 枕席之爱,未必能行,使仆空费词说耳!”
擦肩而过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32回:“后来彼此又擦肩而过。”
燕雀安知鸿鹄志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陈涉世家》:“嗟呼,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!”
互通有无 唐 韩愈《原道》:“为之贾,以通其有无。”
赴汤蹈火 晋 稽康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:“长而见羁,则狂顾顿缨,赴汤蹈火。”